许昌市教育局文件
许教思[2021)208号
许昌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活动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330 号】》、许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许教组秘(2021)8 号】》等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许昌市第十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学生心灵 关爱学生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聚焦主题,把“立德树人”的要求和“育心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全面融入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代表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活动中。提升我市学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着力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2月
四、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
五、活动内容
(一)召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动员会
各校要围绕“走近学生心灵 关爱学生成长”主题,利用心理健康课、宣传橱窗、走廊展板、电子屏幕、班级黑板报等方式,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做到校校有行动、人人都知晓。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五个一”活动
1.完成一次学生心理状况全筛查。各中小学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结合实际,实行“一生一策”“一校一案”,努力做到心理有问题学生的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干预。
2.集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关爱活动。以学生需求为中心,学校组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及家访等活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在心理疏导、身心成长、积极品质培养等方面给予学生更多关怀和帮助。
3.举办一次相关文体活动,各学校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主要作用,通过举办各种文体活动,鼓励学生强身健体,激发活力,滋养心灵,涵养品德,陶冶情操。
4.开展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想统一,提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识和育人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厚植家国情怀,传承奋斗精神,培育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各单位组织校本培训,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心理健康骨千教师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依托家委会、家长学校,通过家长会、专题讲座、家教沙龙)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传递正确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家庭教育理念,争取家长的支持理解,促进家校紧密联系,共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三)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公益讲座活动
通过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相结合的方式,发动学生、家长、教师积极参与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公益讲座活动,提升师生、家长的心理健康知晓率。线上课关注微信许昌市教育局订阅号(9月30日-10月19日思政栏目)、许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公众号(10月20-11月30日发布);线下课程,市直、区直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自行开展宣讲,县区公益巡讲活动内容详见附件 1。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幸福家庭驿站”双周一次家长公益宣讲课堂宣讲,内容详见附件 2.
(四)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
市教育局将结合新三年攻坚心理健康达标认定工作,组织专家,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阵地、访谈等方式,重点督查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开设情况、心理辅导室使用情况及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督导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责任感,结合疫情给学生带来的影响,认真组织活动,设计适合本校的实施方案,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坚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面向全体学生设计活动内容,调动全体师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总结成果、分享经验。活动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调研及交流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深入辖区中小学进行指导,提高活动月质量和成效,提炼优秀成果,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在全市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含 3-5 张高清图片),于12月20日前通过发送至邮箱xc3325678@163.com。
附件:1.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公益讲座安排表
2.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幸福家庭驿站”家长课程安排
2021年10月19日